[轉載] 怎麼修法念住-看只是看?聽只是聽?想只是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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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德開示

評:孫倫(或「宣隆」)大師教導的禪修法。他不識字,對經論都不懂,但卻身體力行「活」出經論中的佛法,得到解脫,四年內證初、二、三、四果。經論法師都折服於他不受限於文字,以直接體驗去解說的教法。

【轉載】 怎麼修法念住-看只是看?聽只是聽?想只是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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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:心念住怎麼修? 「果中滅因」-(過去)已生起的貪瞋苦果,不令它們成為(未來)苦因。 「因中滅因」-(現在)保持「觸」不生起貪瞋,不令它們生起(未來)苦因。

重點2:法念住太微細了很難嗎?! 沒關係,修習任一個念処就是在修習四念処,只是某一個較強而已。法念住太細了嗎?那就從最粗的身念処去觀察,然後層層向上觀察「受」、「心」乃至「法」念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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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禪修者全神貫注於感覺,不起雜念地觀察著它,直至它完全熄滅或突然終止的時候,禪修者的心意會變得純淨、澄清、堅定和適用(Serviceable),他對所有眾生都會充滿慈愛和關懷,並且能夠將此真正的慈心遍佈給他們。這種慈心並非僅僅是語言文字的反覆唸誦,它是無私和無我的,它使禪修者不去分別他所恨的人、所愛的人、或是無關的人。

禪修者以純淨、澄清、堅定和適用的心意,於心中觀察著心 (即心念住)。

心中有慾望時,他如實地知道心中有慾望; 心中沒有慾望時,他如實地知道心中沒有慾望; 心中有憎恨時,他如實地知道心中有憎恨; 心中沒有憎恨時,他如實地知道心中沒有憎恨。

他知道在貪或瞋生起時,要對它們保持專注,令它們不可能成為因去產生將來的貪或瞋,推動生死輪迴一次。這就是在果中滅因。 當他接觸到一個可以引起貪或瞋的事物時,他保持奮力地專注著它,令貪或瞋不能生起。這就是在因中滅因。

在上述最後的專注歷程中,禪修者的修習將會完全像巴利聖典所指導的:

在看當中應當只有看; 在聽當中應當只有聽; 在感覺當中應當只有感覺; 在想當中應當只有想。

In what is seen, there should be only the seen; in what is heard only the heard; in what is sensed only the sensed; in what is thought only the thought.

禪修者能夠做到這樣,是因為他已透過專注不適意的感覺,令心意達至澄清、堅定和適用。對一般直覺遲緩的禪修者來說,在最初的禪修階段,試圖做到「在看當中只有看(To see only the seen in what is seen)」,是非常困難的。因為心識(Consciousness)是很深細隱密的,不純淨且軟弱的心意是不容易將它把觸和看牢的。但是當禪修者經過專注不適意感覺的修習,使心意堅強和穩定後,他便能夠「在看當中只有看;在聽當中只有聽;在想當中只有想(To hold the seen as the seen, the heard as the heard, the thought as the thought)」。

有些方法建議:在禪修時如果有干擾(分心的事物)出現,心意應跟著去注意它們。理論上,跟隨每一個干擾並專注地用心抓住它們是可能的。然而在實踐中,受干擾的心意能覺察到干擾它的東西是極端地困難的。如果注意力是強勁而又集中的話,它根本就不會被幹擾,離開了原來的禪修觀察物件。此外,注意干擾會有下述危險:禪修者會以為自己正在覺察著它,殊不知自己已不知不覺地被那些干擾所牽引著。因此,最安全而又最有效的方法,便是加強專注最初的禪修觀察物件,譬如觸覺或感覺。

至於法念處的觀察,它們比心念更深細和更隱密,禪修者是不可能直接地觀察到它們的。對法念處的觀察可說是奮力觀察感覺之後才可行的修習。

其實四念處 —— 身、受、心、法 —— 並非是各自獨立生起。它們是相關地集起的。當禪修者專注於觸覺時,其中已存在著身、受、心、法四念處。只要專注一個念處,禪修者即已專注所有念處。這有如一杯檸檬汁,水、檸檬、糖和鹽已同時互相混合其中。而當其中一種成份較強時,這杯檸檬汁便會被分別說為水汪汪的、酸的、甜的或鹹的。同樣地,當感覺較強時,我們便說是受念處,若當心意較強時,我們便稱它為心念處,如此類推。

當四種念處都圓滿成就時,禪修者將達致正覺。然而,這個階段在孫倫禪修法的簡介中,我們無須深入探究。當芒果的種子已播下,芒果樹便會慢慢地發芽成長。禪修者應該將全副精神放在播育最好的芒果種子上,最後自然會瓜熟蒂落。

--摘自《孫倫內觀禪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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